求在宪法上规定民国以儒教为国教。对于这一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,最后达成妥协,在宪法上规定中华民国采用儒教,不是作为国家的宗教,只是作为道德训练的基本原则。这部宪法从未实施,从此再也没有听说按康有为那种意思以儒教为宗教的话了。
&esp;&esp;值得注意的是,直到戊戌年即1898年,康有为和他的同志们对于西方哲学,如果不是毫无所知,也是知之极少。谭嗣同(1865—1898)在变法运动失败的壮烈殉难,作为思想家他比康有为本人深邃多了。他写了一部《仁学》,将现代化学、物理学的一些概念引入了新儒家。他在这部书的开端,列举了一些书,说明要读《仁学》必须先读这些书。在这个书目中,有关西方思想的书,他只提到《新约》“及算学、格致、社会学之书”。事实很明显,当时的人简直不知道西方的哲学,他们所有的西方文化知识,除了机器和战舰,就基本上限于自然科学和基督教义了。